各外企駐廈代表機構、各人事代理單位:
根據廈門市地方稅務局《關于全市在崗職工平均工資執行口徑有關問題的通知》和廈門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《關于調整2015年度廈門市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上下限的通知》,就有關社平工資執行口徑、住房公積金月繳存上下限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社保的社平工資、最低工資執行口徑:2014年全市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(含勞務派遣)月平均工資為5061元;其中60%為3036.60元,300%為15183元;目前最低工資沒接到調整通知還是按照1320元執行。
二、失業保險比例調整
1、本市戶籍參保人員(包括本市戶籍在崗職工、按本市標準繳納失業保險的外來管理技術人員、外籍管理技術人員、港澳臺管理技術人員、就業困難人員中被認定為靈活就業的人員)失業保險單位繳費比例從2%調整為1.5%,個人繳費比例從1%調整為0.5%。
2、非本市戶籍參保人員(包括港澳臺外來工、外籍務工人員)失業保險單位繳費比例從2%調整為1.5%。
以上費率調整從2015年3月起執行。7月起,各繳費單位和個人應繳的失業保險費按以上費率繳費;2015年3-6月已按原費率多繳納的失業保險費的退抵處理方式,待市人社部門、財政部門和地稅部門另行通知。
三、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上下限: 2015年度(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)公積金繳存上限為6073元。中央、省、外地市駐廈辦、非公有制、市屬國有企業單位,繳存上限為7592元、下限為132元;月繳費總額超過3643.92元(社平工資5061元×3倍×24%)的部分需與工資合并計繳個稅。我公司執行的月繳存額上限7592元,下限132元。
請各單位與我公司核對2015年7月應繳費明細,按時繳費。
特此通知!
廈門外服人力資源服務有限公司
2015年7月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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